李子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接受《中国日报网》邀请点评案例
来源:李子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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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性功能障碍 妻子的“性福”谁来买单?

温婉清秀的小琴与丈夫小郑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大学里相知相恋,毕业不久,两个人在家人朋友的祝福下结为夫妻。和大多数新婚夫妇一样,两个人的生活虽有拌嘴争吵,却也甜蜜幸福,然而老天却不眷顾这对小夫妻,一场意外完全改变了他们的生活。

2014516,当天是一个周五,下班后的小琴约小郑去市区一家新开的餐厅吃饭,也算是给忙碌了一周的两个人放松放松。小郑下班后驾车前往赴约,在左转弯车道上等红灯时,“砰”地一声巨响,一辆货车撞了过来……

货车司机赵某重伤,小郑也在这起事故中颈椎体骨折、颈髓挫伤造成阴茎勃起障碍。小郑的意外受伤让小琴伤心不已,鉴定书上的“性功能障碍”对这对新婚小夫妻来说无疑是个噩耗,原本幸福的家庭也从此蒙上了阴影。精神上饱受痛苦的小琴认为肇事方的过错直接影响了她的正常夫妻生活,她由此产生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压力应当得到对方的赔偿。于是她找到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的李子律师,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丈夫的性功能损伤影响了小琴的正常夫妻生活,但小琴与该起交通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李律师建议小琴以丈夫小郑的名义起诉货车司机和车主,小郑作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性功能损伤,提起精神精神损害赔偿合法有据。小琴接受了李律师的建议,最终法院判决赔偿小郑各种损失共计362703.45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李子律师称,我国现行法律并不承认“性福权”,近亲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也不包括此项权利,随意创设权利或者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都将引起司法实践的混乱。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必然会引起诸多法律关系受到侵害,如果妻子的性福权可以获赔,那么对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精神损害是否也应当赔偿?加之夫妻关系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受害人配偶以性福权被侵害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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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子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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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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